對于SOHO代理出口的PI抬頭,一般有以下幾種常見的寫法。
如果您是以自己的公司名義與國外客戶簽訂合同,那么PI抬頭可以寫您自己公司的名稱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這種情況下,您需要確保自己的公司有進出口權。如果您的公司沒有進出口權,那么建議您使用代理公司的名稱作為PI抬頭。
以中貿達為例,如果您選擇中貿達作為您的代理出口公司,那么PI抬頭就應該寫中貿達的公司名稱。同時,在PI中您需要注明您的公司信息作為實際供貨方。這樣可以保證在出口流程中,各項手續(xù)的辦理能夠順利進行,也能避免出現(xiàn)不必要的糾紛。
另外,無論您選擇哪種寫法,都需要在PI中清楚地注明代理關系,以避免給國外客戶和代理公司帶來誤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