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出口貨物計算收入,主要有兩種常見方式。如果代理方只是收取代理費,那么委托方的收入一般按照出口貨物的離岸價(FOB)扣除代理費后確認。假設(shè)出口貨物 FOB 價為 100 萬元,代理費按 3%收取,即 3 萬元,委托方收入就是 97 萬元。
若代理方買斷貨物出口,委托方收入則按雙方約定的買斷價格確定。比如約定買斷價 80 萬元,委托方收入就是 80 萬元。代理方的收入,若是收取代理費模式,收入就是代理費金額;買斷模式下,收入是出口銷售價與買斷價的差價。在計算時,要注意相關(guān)費用和稅費的處理,確保收入計算準確。
一般來說,代理費要從總的出口金額里扣除,剩下的就是收入了。像一些運輸費、報關(guān)費等如果是委托方承擔,也要從出口金額里減掉,最終才是收入。
可以看跟代理簽的合同,里面應(yīng)該會明確收入計算方式。一般就是出口貨物價格減去代理費及其他約定由委托方承擔的費用。
收入計算關(guān)鍵是看代理協(xié)議。如果按銷售額比例收代理費,就從銷售額里扣除代理費得收入;要是固定代理費,也一樣扣除算收入。